倆人在廣州租完車失聯(lián)了
9月,劉甲來到一個租車行,以每天不到200元的價格租走了一輛灰色捷達(dá)轎車。到期時,劉甲沒有及時還車,廣州租車行給他打電話,可聯(lián)系不上,租車行報案。
無獨有偶,劉乙從另一租車行租了一輛黑色本田雅閣轎車。租期到后,劉乙也來個人間蒸發(fā),廣州租車行想了各種辦法,也沒有聯(lián)系上,于是報案。
倆車賣給寄賣行了
接到報案后,廣州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和黃甲刑偵中隊立即開展偵查。通過GPS定位系統(tǒng),刑偵人員在一個寄賣行找到了兩輛轎車。經(jīng)查,兩輛轎車分別以36000元和近6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寄賣行,寄賣行還出示了與劉甲、劉乙簽訂的買賣合同。
沒有汽車的合法手續(xù),怎么賣掉了汽車?警方經(jīng)過進(jìn)一步工作了解到,賣車前,劉甲、劉乙均偽造了部分手續(xù)交給寄賣行,并謊稱急著用錢,先把賣車錢拿走,第二天會把余下的手續(xù)送過來。錢拿走后,根本不見兩人來送手續(xù)。就這樣,劉甲、劉乙拿著賣車錢瀟灑去了。
經(jīng)過工作,兩輛轎車均返還廣州租車行。
按照租車行提供的信息,警方很快鎖定了倆嫌疑人的藏身地點。9月21日,廣州刑偵大隊和黃甲刑偵中隊合力,將一個嫌疑人抓獲;23日22時,黃甲刑偵中隊在一家賓館將另一嫌疑人抓獲。之后,兩人均被刑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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